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介绍
一、什么是建筑智能化系统
建筑智能化系统,过去通常称弱电系统,是指以建筑为平台,利用现代通信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监控技术等,实现对建筑物的智能管理,以满足建筑物的监控功能、管理功能和信息共享的需求,通过对建筑物和建筑设备的自动检测与优化控制,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管理和对使用者提供最佳的信息服务,使智能建筑达到投资合理、适应信息社会需要的目标,并具有安全、舒适、高效和环保的特点。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将其定为第7项分部工程,GB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也将其纳入“安装工程”范畴,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其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做出了具体规定。
依据GB50339-2003规定,建筑智能化系统分为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小区)智能化等10个子系统。根据设计和需要,实际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可以为其中的1个或者多个子系统和系统集成。
常见的建筑智能化子系统有: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各子系统等)、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住宅(小区)智能化(访客对讲系统、家庭控制器应用较多)等。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的必要性
(一)国家规范关于智能化系统检测的规定:
1、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强制条文3.0.3条第8款:“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2、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强制条文3.0.3条第9款:“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3、 GB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3.4.4 条:“工程结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优良评价:”第3款: 评价项目中设置否决项目,确定否决的条件是:其评价得分达不到二档,实得分达不到85%的标准分值;没有二档的为一档,实得分达不到100%的标准分值。设置的否决项目为: 安装工程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承压管道、设备水压试验,电气安装工程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通风与空调工程通风管道严密性试验,电梯安装工程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测试,智能建筑工程系统检测等。”
4、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1.1 条: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5、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1.5 条: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相关国家现行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其他系统的检测应由省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
6、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4.1条:“ 系统检测时应具备的条件: 1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已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行; 2 已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7、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4.2 条:“ 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以及本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检测机构批准实施。
8、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4.3 条:“检测机构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9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7.1.2条:“安全防范工程的检验应由法定检验机构实施。
10、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8.2.1条:“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第6款:“工程检验合格并出具工程检验报告。”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的益处
- 法定检验机构经国家计量认证,具有第三方公正性,依据规范所作的检测可作为系统验收的依据;
- 检测活动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建设方、施工方(有时包括监理方)见证的情况下进行,法定检验机构作出的专业认定,可促进各方统一对系统的认识和判断,减少关于工程质量的争议;
- 法定检验机构依据规范所出具的数据、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各方及其责任人可以此规避风险。
三、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主要依据的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200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1994
《计算机网络检测与评估 第一部分 以太型局域网》DB33/T 347.1-20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1994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00等
四、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的费用
参照省物价局对消防、安防系统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的费用一般以实际检测数量计价收费,同时也可按照工程建筑面积计价收费。
根据委托方要求、系统规模及检测数量的不同,检测费用有所差别,但一般情况,检测费用约占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总额的2-3%,少数项目最高不超过5%。
五、 系统检测的一般程序
(一)系统检测时应具备的条件:
1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已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行;
2 已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二)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确认具备检测条件(必要时可由请法定检测机构确认)后,于系统竣工验收前,向法定检测机构委托。
(三) 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后,依据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确定检测时间。
(四)检测时,检测方安排2~4人,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施工方安排1~2人予以现场协助,建设方安排1~2名观察员。
(五)检测结束后,对需整改的部分,检测机构将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帮助监督施工方整改。
(六)在商定的时间内,检测机构向委托方提供工程检测报告,委托方付清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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